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15日下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庆伟、胡亚枫、宋希斌、李显刚、孙珅、范宏、于柏青在主席台就座。
李显刚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各代表团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代表们对三个报告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修改相关报告的重要意见,分别转给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通过后的三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大会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酝酿情况的汇报,并表决通过了办法草案。通过后的办法草案,提请本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酝酿情况的汇报,并表决通过了名单草案。通过后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本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草案酝酿情况的汇报,并表决通过了候选人名单草案。通过后的候选人名单草案,作为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本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草案酝酿情况的汇报,并表决通过了名单草案。通过后的名单草案,提请本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通过后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与会全体代表。
大会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作者:闫紫谦 薛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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