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启动实施
12.09.2016 09:06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改善环境质量,按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综合治理模式,哈市已启动实施“全面覆盖、属地为主、分级履职、责任到人”的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据悉,该体系网格划分以属地管理为主,以行政区域为基础,建立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实行网格长制,属地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一、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要以环境保护大检查为主线,组织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对责任范围内各类环境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逐企、逐户、逐项检查登记,实施台账管理,每半年更新一次,实现一村(社区)一本账。
据了解,网格责任人员对辖区内各类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定期巡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接到报告后,相应网格责任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网格责任主体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记者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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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16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