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通报10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26.09.2015  08:28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马智博)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纪委和哈尔滨市委关于抓住重要节点深入纠正“四风”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中秋和国庆节“四风”易发、高发期的纠正“四风”工作,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25日,哈尔滨市纪委通报10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一、2015年2月,依兰县三道岗镇长太村主任吴瑞明为女儿举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23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礼金被退还。

  二、2015年2月,双城区民政局第二殡仪馆馆长侯万里为纪念其父亲去世三周年违规举办宴席,受到免去馆长职务处理。

  三、2015年4月,香坊区向阳镇向阳村妇女主任万艳荣违规为家中老人举办生日宴,违规收取礼金36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礼金被退还。

  四、2015年7月和8月,方正县方正镇政府民政干部李桂清两次为儿子操办婚宴,宴请220余人,未如实报告,违规收受礼金6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违规礼金被退还。

  五、2015年8月,方正县松南学校校长隋传忠违规为儿子举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2015年2月,木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祁铁东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载家人外出郊游,违法挪用串挂车辆牌照,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致使公车受损,祁铁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七、2015年2月,道里区顾乡新区开发改造办公室综合处处长潘贵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11天,回老家桦南县探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八、2015年4月,哈尔滨轴承集团公司营销管理中心现货直销中心业务主管张新国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为去世亲属扫墓,受到记过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九、2015年5月,宾县计生委执法队队长刘延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离岗缴纳家庭税费、私人购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十、香坊区财政局副局长张新权、指导科科长杨玉丰、国库科科长孙威威、预算科科长杨可佳,香坊区国资委副主任刘桂芝,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购物卡被收缴。

  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指出,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哈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四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市党员干部要以咬住不放、决战到底的韧劲,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始终绷住劲、不发散,自警、自省、自廉,坚守纪律底线,自觉与“四风”问题作斗争,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抓早抓小,从严从快查处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重点问题“节日病”,“一案双查”和“一问三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增强提醒和震慑效果,取得让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满意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