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企改革启动超八成国资向民生等领域集中
06.11.2014 10:24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哈尔滨日报11月6日讯 记者从省政府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由此拉开我省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意见》提出了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路线图,并将国企分为竞争、功能和公益等三类,实施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分类考核。
《意见》提出要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并明确了我省国企改革的发展方向。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除国家及省政府要求必须保留国有独资的项目外,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引进非国有资本参与投资,实行“新项目、新体制、新机制”;加快推进资本证券化;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着力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等。
《意见》对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奋斗目标。一是国有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要大幅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将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力争达到50%。二是国有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通过3至5年扎实推进,积极推动60%左右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实现产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通过2至3年重组整合,再打造3至5家在全国规模较大、行业领先、优势明显的大企业集团;力争用2至3年时间,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四是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制度基本成熟定型。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06.11.20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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