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人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哈市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哈市将深入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向所出资企业依法委派总会计师试点工作,严格规范境外大额资金使用、集中采购和佣金管理。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必须先经党组织研究讨论
在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监督方面。我市将以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结构,深入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依法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和董事长履职行为。设置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
在职工民主监督方面,我市将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凡是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均需要公开。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制度,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时,应充分表达职工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方面的诉求。
在加强企业内设监事会建设方面,我市将建立监事会主席由上级母公司依法提名、委派制度,提高专职监事比例,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此外,为发挥企业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今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国有出资企业
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
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方面。我市加快健全国有企业规划投资、改制重组、产权管理、财务评价、业绩考核、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流失的制度。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设立监督工作部门,专门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我市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向所出资企业依法委派总会计师试点工作,强化出资人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加强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严格规范境外大额资金使用、集中采购和佣金管理,确保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可控、有效运营。
在外派监事会监督方面。我市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依法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外派监事会由政府派出,作为出资人监督的专门力量,围绕企业财务、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等重点,着力强化对企业的当期和事中监督。
国企将主动公开
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
在健全国企审计监督体系方面。我市将加强离任、任中、专项等多种形式审计监督,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公共审计、出资人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之间的职责分工,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各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坚持离任必审,实现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在国有资产和国企重大信息公开方面。我市将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设立信息公开平台,对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公开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加大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决策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除要求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要扣发其绩效薪酬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对国有企业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严肃追究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企业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