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44%国土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区

07.02.2018  20:26

  《哈尔滨市环境总体规划(2017-2030年)》日前编制完成并于近日通过专家评审,预计年底前正式开始实施。哈市也因此成为继北京后,全国第二个编制环境总体规划的城市。根据规划,哈市44%国土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区,红线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

  5日,哈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 《哈尔滨市环境总体规划(2017-2030年)》专家论证会。由10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果汇报,审议了规划文本、研究报告和图集,经深入讨论一致同意《哈尔滨市环境总体规划(2017-2030年)》通过评审,建议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报批实施。

  《规划》以空间为平台,实施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优化城市发展,参与“多规合一”。从城市发展定位、空间精细化管理、生态红线划定、多规衔接、环境资源承载力上限、城乡公共服务提升等角度出发,设置了8项主要研究任务,包括明确城市环境功能定位与战略分区、确立城市环境保护中长期战略路线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环境空间管控、优化提高环境资源承载力、制定中长期环境质量改善战略、提高环境公共服务、制定重点区域环境规划指引和构建规划衔接协调与实施机制等。

  《规划》将哈市44%的国土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区,36.68%的国土划定为水环境质量高功能区,8.6%的国土划定为大气环境质量高功能区,对位于城市及周边地区5.4%的源头敏感区实施严格管控,建立生态、水和大气环境的分区分级管控体系,初步建立起城市分区保护、分级管控的基础格局。

  哈市环保局局长张欲非介绍,评审会后,编制组将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订,然后报批实施,预计年底前通过人大的法律性批准。今后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进行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就不再是违纪违规,而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哈尔滨市就约谈意见进行整改
  《哈尔滨市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察约新华网黑龙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