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信托“脚踏实地”谋升级

01.12.2014  14:03

  近期,土地流转信托好消息不断。11月20日,《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放活土地经营权、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为土地流转信托中的信托财产登记奠定了坚实基础。

   未来发展空间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国家对农村土地利用制度的重大创新,目前转包、出租、入股和代耕等多种流转方式被采用,不过未能解决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面临的资金难题。

  “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信托特有的财产隔离和财产保护功能,信托公司的介入不但可以确保农民承包地的安全,而且通过配套发行资金信托等方式,可以解决农业大户、农业企业等经营中的资金难题。”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员陈进表示,土地流转信托在为农业和农村提供金融支持的同时,也可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自去年10月,中信信托推出第一单土地流转信托后,北京信托、中建投信托、百瑞信托等也都陆续推出了土地流转信托项目。其中,中建投信托第二单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不久前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正式落地,另有多单土地流转项目正积极推进中。

  中建投信托研究员王苗军表示,土地流转信托作为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良好载体,未来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整合资源服务“三农  

  从此前的发展看,土地流转信托也存在一些问题。“土地流转信托通常包括资金信托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资金信托与一般的信托没有差别,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作为财产权信托的一种,却面临着信托登记制度缺失、信托财产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等问题。”陈进表示,从经营业绩来看,土地流转信托还面临赢利模式不清晰、信托期限长、农业风险不可控等问题。这也是目前大多数信托公司的土地流转信托业务仍处于探索阶段的重要原因之一。

  陈进认为,从经营方面来说,信托公司应利用自己的平台优势,以承包地的集中流转为契机,搭建整合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科技的平台,从而解决盈利模式不清晰、农业经营风险大等问题。

  王苗军介绍,未来在项目设计过程中,中建投信托也将逐步增加土地使用过程中的资源整合及主动管理职能,提升农地使用效率,保障受益人权利。

  “除了土地流转信托外,信托还可利用制度优势,通过与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合作,发展农业项目投资和农业基金等,为现代农业提供金融支持。”陈进表示,在国家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背景下,信托公司应加大资源整合和业务创新的力度,探索金融支持“三农”的新模式。此外,信托公司还可为农村集体资产提供信托服务,为城镇化进程中的广大农民提供符合其需求的理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