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在全国率先取消自设行政审批事项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推进,成效明显,成为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全面改革的关键举措和突破口。今起,本报推出“哈尔滨行政审批大提速”系列报道,从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改进服务、决心和理念四个方面,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报道,解析该项工作“领跑”全国的深层内因。
6月26日,一则重磅新闻在《哈尔滨日报》刊出——哈尔滨市级自设5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这在全国有立法权的城市中是第一个。
更令人震撼的是,《哈尔滨市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随之在报纸上公示。这份“权力清单”足足刊发了13个整版,完完整整、清清楚楚地列出了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内容及负责部门。
把“挤干了水分”、明确了责任的“权力清单”向全市公示,这在哈尔滨历史上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在全国也属罕见。而隐藏其后的推动力量,正是哈尔滨市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实施的一次“自我革命”。
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希斌说:“权力清单就是列出行政权力许可,限定权力合理区间,按国家改革审批流程规定去做。清单之外的,都属行政乱作为。就是要把权力放在笼子里,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更便于全社会查核落实和群众监督。”
下好简政放权的“先手棋”,走出制度建设的“连环炮”。哈尔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砍掉”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有形之手”,努力做到“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简政“组合拳”不仅倒逼政府完成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也刺激释放出强劲的市场内生动力。
“断腕”,哈尔滨自设审批实现“清零”
“我们一直盼着政府能把‘权力清单’晒在阳光下。这样一来,再办审批就不用担心哪个部门跑不到,也不必顾忌‘潜规则’了。”香坊区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赵晓刚说。
对赵晓刚来说,跑各种审批一直是公司里最烦琐的工作之一,但这次公示的“权力清单”让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
“我们的施工经常涉及到规划、城管、绿化、环卫、交警等多个部门,很多都是市、区交叉审批,办起来要跑多个部门。”赵晓刚说,“报纸上登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我看了好几遍,发现许多审批取消了,还有一些被精简、合并了,真是太好了。我感到这次政府简政放权的决心很大。”
赵晓刚的“轻松感”源于哈尔滨市政府始于去年的一场“自我削权”。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针对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哈尔滨对本市自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取消审批是对相关部门的‘削权’,这往往牵扯到部门利益,也意味取消了其权力寻租的空间,是一次难度很大的‘自我革命’。”市政府副秘书长单国俊说,“但困难再大也要推进。我们对本市现行有效的243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面进行‘体检’,重点查找和清理了妨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束缚企业和个人投资创新活力、增设地方门槛等15个方面的问题。”
在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王忠民看来,原有的许多市本级审批都是从方便行政机关的角度规定的。“比如说,按原有规定,公交企业合并、分立或变更法人代表,要由交通部门审批,再到工商部门办变更手续,等于给办事人多设了一道门槛。现在取消了交通部门的审批,变更事项由工商部门告知交通部门即可,大大简化了办事程序。”
在这场“自我革命”中,哈尔滨共清理出57项自设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6项,审批备案、登记注册等非许可类审批31项,全部予以取消。这在全国有立法权的城市中是第一个。同时,哈市暂停实施了上级设立的55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12项。
“至此,哈尔滨自设审批一件也没有保留,实现了彻底‘清零’。这在全国大城市中是绝无仅有的。”单国俊说。
放权,“审批清单”划清权力“边界”
“在社会管理中,行政审批是必不可少的,但必须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厘清审批的层级,划清审批权力‘边界’。”单国俊说,“以往存在着市、区两级审批权责不清的情况,为审批留下了模糊地带,导致群众办事难,行政效能不高。”
按照省政府“多下放、真备案、审一次”的新要求,哈尔滨简政放权改革打出一套“组合拳”。
首先是“梳理”。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市、区实践中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从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承办机构、审批权限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初审环节全部予以取消。
其次是分类。明确市、区之间行政审批权限界面,避免上下职责重叠交叉;对法律法规规定市和区可以按照一定规模层次分别进行审批的事项,进一步明确规模层次的边界。
最后是“放权”。本着能放尽放原则,对涉及多个同级部门审批的,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办理,群众办事只到牵头部门即可。对法律法规未明确市和区审批权限的事项,由区级机构审批能方便群众办事的,就明确到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更方便群众的,就明确到市,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在市、区两级审批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
“放权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让市和区行政审批事权配置更符合企业群众办事的规律,能够就近办事、集中办事、一次办成事。”王忠民说,“比如,以前办理‘校车安全许可证’,要由教育、交通、交警三个部门批三次,现在简化为教育部门一家受理后,分送交通、交警部门征求意见,由教育部门统一送达当事人;再比如,旅店业、公章刻制业在区里进行工商登记,但要到市公安局办特业许可,现在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区里,让群众实现了就近办事。”
经过梳理、分类,哈市共向中心六城区下放审批权47项,向呼兰、阿城两个新城区下放127项。目前,全市还有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79项,中心6城区还有行政审批事项105项,呼兰、阿城两区还有行政审批事项188项。这些审批事项都是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以清单形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中,哈尔滨对国家和省下放到市一级审批的具体审批事项,除了15项需要市级平衡建设条件和跨区域、跨流域的投资项目保留在市里审批以外,其他75项又继续下放到属地区县审批,下放比例超过80%。
9月30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该局是在整合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场价格监管职能基础上组建的,构建了质量、市场、价格监管统一的监管体系。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成立打破了原有的行政壁垒,消除了市场监管中的盲区缺位,是我市落实简政放权的一步‘先手棋’。”单国俊说,“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把立足点放在建立‘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大格局上,实行市区分级、以区为主的监管模式,突出了区(县)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的责任,把监管的触角落到了区、县、乡、街,实现了全覆盖监管。”
换位,建章立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简政放权不仅带来了行政效能的提升,也产生了倒逼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推力。
“要破除对审批迷恋、对监管迷惘的旧模式,必须换脑筋、换方法、换作风。”王忠民说,“这要求政府部门做到换位思考、主动服务、勤于监管。”
“比如说,我市出台的地方节约用水条例曾规定,企业停用节水设施,要由水务部门审批。这就是典型的以批代管。”王忠民说,“企业是否使用节水设施,可通过阶梯水价由市场调节。现在通过修改条例取消了这项自设审批,但要求水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更重了。”
为保证政府部门变静态审批为动态监管的“完美转身”,哈尔滨市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制度建设,保障和推动日常监督到位。
对取消自设行政审批事项的领域,逐项梳理分析审批取消后将面临的管理压力和问题,从管理主体、职能职责、内容要求、方式方法、保障措施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做到放管结合、以管促放。
对需要以地方立法形式予以巩固和确认的,及时启动立法程序推进。到目前为止,取消自设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已经完成,共废止政府规章40件,建议废止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政府规章4件、地方性法规12件。
为抑制政府部门的“扩权冲动”,防止行政审批“边减边增”。哈尔滨市政府还明确要求,今后各部门不得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也不得借实施国家和省设定的行政审批之机扩大审批范围、抬高审批门槛,变相增加审批。
壮士断腕方能痛革弊端
本报评论员
改革,本质上说就是利益再分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是政府的“自我削权”,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不足以成事。哈尔滨市政府“清零”57项自设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示“挤干了水分”的权力清单,正是这样一次“自我革命”。
壮士断腕,不仅要有决心,更需要勇气——打破利益固化藩篱的勇气,因为“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将所有自设行政审批事项“清零”,会触及多少部门的利益?把能放到区里的审批权都放到区里,会不会有人因失权而失落?多个部门合并成一个,要涉及多少干部职位的调整?以往,一些地方的改革之所以难以推进,就是因为这些利益关系难以冲破。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作为出发点,把改革的操作置于阳光下,大义面前,公平自在、勇气自生、成效自显。
不能说掌握了权力就会用于私欲,但不合理的权力设置会诱发私欲。改革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变不合理的设置,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自设审批事项“清零”,“法无授权不可为”,再伸手就意味着“乱作为”;把“权力清单”晒在阳光下,让“潜规则”无处藏身,“寻租空间”也就自然消失;把权力“边界”厘清,不留模糊地带,责任清了效能就高了,“事难办”也就自然化解。
放权不是“弃权”,更不能“失责”。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转变职能,‘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把该放的权力放掉,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把该管的事情管好,让政府部门主动服务勤于监管。这一套“组合拳”,实现了事前审批中放权,事中监管中到位,事后监督中管用,是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坚实一步。
(稿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姜雪松吴天飞)
(编辑:曲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