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黑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哈尔滨圆满收官 以优质的检察理论研究产品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3.09.2019 18:13
本文来源: 检察
9月19日至20日,第二届黑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主题是“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唐铁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民事行政法律研究处处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吴孟栓应邀参加会议并致辞。各市分院分管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副检察长、法律政策研究部门负责人,入选年会论文作者和部分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高继明指出,年初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司法办案实践加强法律政策研究,4项课题在全国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申报中被批准立项,在《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检察研究参考》等各类刊物发表理论研究文章33篇,均打破了历史最高记录;在“扫黑除恶”法律适用问题、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司法责任制运行等专题调研中充分发挥了智囊作用;在承办“龙检大讲堂”、提供法律政策资料参考、推动《龙之剑》刊物改版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对于如何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高继明强调, 一是要增强检察理论研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检察理论研究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理论与检察事业发展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立场,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问题。 二是要找准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重点内容。 深入开展对检察理念、司法理念和司法规律、检察规律的研究,紧紧围绕司法办案实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典型案例和检察重点工作开展研究。紧紧围绕如何服务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怎样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研究。 三是要掌握正确的检察理论研究方法。 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善于发现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通过分析论证找出问题症结,对症下药。从理论高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坚持“务实”与“创新”相结合,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向创新要检察生产力、要破题之策,努力在检察理论创新上有新的建树、新的突破。 四是要推动形成“大研究、大调研”工作格局。 广泛发动干警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形成“上下一体、横向联动、内外协作”的研究模式,和“领导带头、三级联动、全员参与、专兼结合”的大调研格局。要建立健全检察理论研究机制,坚持和完善年会制、课题制,推行专题调研制、研究成果转化制、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通报制,建立员额检察官研修制度,推进理论学术平台建设,推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不断创新发展。
会议期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浩作了题为《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变迁与检察公益诉讼面临的新问题》的专题讲座。法学理论界、实务届的专家学者和参会代表对“四大检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与会专家学者和代表分五个专题对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检察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15位论文作者做了主旨发言,黑龙江大学副校长董玉庭、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浩、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岱、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红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东、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哈书菊、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勇等7位法学院校学者和3位司法实务界专家对交流的论文进行了精彩点评。
研讨交流活动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既有理论与实务的交流融合,又有前沿观点的碰撞争鸣,思想在交汇中得到升华,认识在论证中进一步深化。
年会结集编印的《论文集》共收录63篇论文。省检察院对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本届年会是我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创新发展、继往开来的一次盛会,通过年会平台交流了思想、发现了人才、明确了方向。全省检察机关将以这次年会为契机,传播龙江检察理论研究声音,努力打造龙江检察理论研究品牌,以优质的检察理论研究产品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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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2019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