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改善贫困地区办学将依托第三方开展督导

17.12.2015  12:13

  本报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叶雨婷)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天,教育部召开会议介绍《办法》相关情况,指出将通过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大数据检测等方式进行专项督导。

  《办法》决定,从2016年起至2019年,在全国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工作。据悉,按照各地规划,全国有77%的县纳入“全面改薄”实施范围,覆盖学校达到21.8万所。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已完成5166万平方米的校舍建设,以及282亿元的教育仪器设备配备,分别占规划数的25%和22%。但当前一些地区仍存在地方政府推进力度不够、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进度缓慢等问题,影响了项目的推进和落实。

  依据《办法》,教育部将按年度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教育部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在会上表示,专项督导将进行地方自评、实地督导、发布报告、整改落实等程序,并采用责任督学日常监督、中央通过项目实施监测系统动态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部门层层督导、重点抽查、双随机抽查等督导方式。

  何秀超指出,《办法》综合了国际先进教育督导评估理念,首次在教育督导部门“督政”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进一步提高了督导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客观性。此外,专项督导将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项目实施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