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南地区检察院依法监督涉黑罪犯投送工作

28.08.2019  14:42

    近日,牡南地区检察院对部分已决涉黑涉恶罪犯投送监狱服刑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保证投送工作依法、安全、有序进行。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部分涉黑涉恶罪犯被依法判处刑罚。牡南地区检察院在工作中了解到,部分罪犯的判决已经生效,公安机关拟于近期对48名涉黑涉恶罪犯投送监狱服刑。对此,该院高度重视,由副检察长丁锐牵头组成工作专班,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此次投送的罪犯涉及三个团伙,分别关押不同场所,人员众多,投送路线复杂。该院积极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牡丹江监狱、武警中队沟通协调,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对相关法律文书,罪犯携带物品和戒护安全预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均被公安机关和监狱采纳。   在牡南地区检察院的建议下,公安机关提前一天将重达400余斤的法律文书报送监狱审查,大大缩短了罪犯交接工作时间,保证了罪犯投送顺利进行。
  8月22日早晨,牡南地区检察院分两组分别到监管支队和监狱提前开展工作。派驻人员查验了出所罪犯的相关手续,现场监督罪犯物品清理、加带戒具全过程,并随同车队一同前往监狱。派驻监狱人员在车队到达后即与监狱工作人员一道查验罪犯身份,进行人身检查,检看携带物品,并要求监狱依法在五日内通知罪犯家属。
  本次工作标志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阶段,即涉黑涉恶罪犯大量投送监狱改造的阶段。该院表示,将严格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对包括涉黑涉恶人员财产性判项执行在内的工作进行重点监督,落实“打财断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果,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