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地名普查:规范地理名称 建立各级地名数据库
黑龙江新闻网24日讯(记者 郭铭华)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我省将通过地名普查,查清全省地名基本情况,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各级地名数据库,提高地名信息化建设水平。这是记者在24日召开的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1979年我国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此后一直没有进行全国地名普查。我省地域广阔,民族众多,多种文化融合,地名情况十分复杂,每年新产生的地名数以千计,同时许多老地名也在城乡变迁中不断消亡。目前,我省地名信息不全、不新、不准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地区道路命名、设标不及时、楼门牌设置不规范等现象仍然突出,给社会交往、旅游出行、日常生活带来现实困难,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2009年至2012年,我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要求,组织完成了沿国境线3800公里的18个沿边县(市、区)的地名普查任务。通过试点,共确定地名成果条数2.81万条,采编信息562万字,修测标绘成果图822幅,标准化处理230条不规范地名,设置地名标志标牌2032个,历史地名232条,新增地名8132条,废弃地名165条,更名地名623条。
据了解,此次普查任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调查地名基本情况,全面采集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11大类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标准化处理地名,切实解决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突出问题,并认真清理整顿一些地方热衷于改老地名和起洋地名、怪地名等问题;设置地名标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健全完善地名标志体系,实现城乡地名标志全覆盖;建立地名普查档案,推动数字化管理,实现长期保管与高效利用的有机统一;开发应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拓展地名信息的社会服务功能,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副省长孙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