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提前完成地市级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我省提前完成地市级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
本报6日讯(明哲记者王彦)
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部署,我省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108个地市级地表型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截至6日,随着齐齐哈尔市浏园水源地新取水口正式启用供水,我省已提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齐甘高速公路大桥上游2500米处的浏园水厂改扩建及输配水工程项目现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齐齐哈尔市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旅游活动、码头和上游桥梁车辆通行等问题。为顺利完成整改,当地决定进行浏园水厂二期改扩建新建取水工程,将浏园取水口上移6.9公里。记者在现场看到,项目土建主体工程、输水管线、取水口、配电和机泵安装部分已经完成,工人们正加紧进行设备调试,同时对管线进行清洗。
6日,随着启动按钮被按下,历时一年半的浏园水厂二期新建取水工程正式投产运行,这意味着原浏园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码头,二级保护区旅游活动、桥梁车辆通行等问题彻底解决。据悉,浏园水厂二期改扩建新建取水工程投产初期生产能力为每日10万吨,预计2019年6月生产能力达到每日20万吨。届时,齐齐哈尔市90%以上的供水量将由浏园水厂提供。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市(地)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针对地市级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逐一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提前完成全部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省将在今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各级水源地问题排查和整治力度,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切实保障全省人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