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省市出台地方版公务接待规定 禁烟酒成共通点

28.08.2014  10:31

  截至目前,距离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已有8个多月。在此期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18省市发布了本地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力遏铺张浪费,一系列硬约束给公务接待戴上了“紧箍”,曾一度为社会诟病的“讲排场”、“比阔气”等公务接待中的“软腐败”现象逐渐得到遏制,简朴理性的新气象正在深入人心。

  ❶制度设计:规矩越定越细

  去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为主线,紧紧抓住创新管理和深化改革这两个“治本”之策,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突破,力求根治公务接待顽疾,为公务接待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期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随后的8个多月里,18个省市陆续出台了地方版规定。经梳理可发现,公函制、禁烟酒、接待标准量化细化等是地方版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共通点。

  在接待谁方面,多地将“公函制”规定为公务接待的基本准则。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时间、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成为各地共识。青海省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个人休假、探亲、旅游等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并规定,对接待对象提出的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要求一律不予安排。

  在用餐方面,河北、内蒙古、重庆等提出,工作餐菜品除家常菜外,也可选择地方菜,但不得安排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黑龙江、浙江、湖南、四川要求工作餐根据人数采用桌餐或者自助餐形式。在天津,规定自行用餐标准正餐人均不得超过60元,早餐人均不得超过20元;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提供宴请一次,人均不得超过120元。

  在出行方面,均要求公务接待出行活动需合理使用车型。其中,黑龙江规定,出行活动尽量安排中巴车集中乘坐;浙江则提出省领导到地方活动应安排集中乘车,原则上不超过2辆面包车,沿途不得加派车辆随行。出行活动中,警车的使用被严格限制,多地规定接待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不得清场闭馆。

  在接待礼仪上,地方规定进一步做出细化,除两办《规定》中提到的“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等要求外,山东的规定增加了“不得打电子屏幕标语”、“不得献花插彩旗”等内容。

  基本上而言,地方版的规定是对中央《规定》的延伸和细化,结合本地特点,让作风建设朝着“无死角”的方向发展。

  “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在公务接待方面,各地差异性很大,缺乏标准,有的互相攀比,有时领导来时,铺红地毯,挂大横幅,锣鼓喧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政治学系主任燕继荣认为,为了统一标准,从开始采用顶层设计原则,建章立制,到现在地方政府也制定规矩,根据实际情况来加以落实,这就是进步。这些细化规定,是地方政府对中央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政策的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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