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权的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

29.10.2014  16:57

    我国目前有49个城市拥有地方立法权。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拟将“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扩大至设区的市,规定可就城市管理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让许多申请成为“较大的市”的城市看到了希望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