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质勘查三年专项首批72个项目设计通过审查

15.04.2015  15:52

4月8日至10日,根据黑龙江省委经济工作部署,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了黑龙江省地质勘查三年专项2015年深度勘查和化探异常查证项目地质设计审查会议,对拟于2015年实施的政府委托类 72个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审查,最终全部通过专家认定,其中:优秀级15个项目,良好级57个项目。

为确保本次设计审查的顺利进行,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由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总工程师吴迪任组长的设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邀请了沈阳地质调查中心、吉林省煤田地质局、吉林省煤田地质调查总院、吉林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以及省内专家62人,按统一要求,历时3天,对72个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最终全部通过专家认定。

审查会上,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总工程师吴迪做重要讲话。他首先强调了本批项目部署的重要性及特殊性。一是安排部署的特殊性。历年来,该省安排地质勘查项目都是分类安排。今年,该省将矿调、煤调、异常查证、重点矿产勘查等项目打捆,一并安排,特别是为激活龙兴矿权资源活力,特增加了龙兴集团所持有探矿权项目上,实行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监管,统一落实。二是项目实施的特殊性。以往地质勘查项目都是由省国土厅项目处、地勘处和财政厅经建处共同监管,本批项目将采取省政府统筹、市(地)政府配合、实施单位法人负责制、专家负责制的形式组织实施。由省政府分管领导通过地质勘查联席会议进行统揽,市(地)政府、地勘主管部门分别与省政府签订责任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弄虚作假或者落实不力的,将直接追究实施单位法人责任,工程质量及技术方面出现问题的,由评审专家负主要责任。三是成果处置的特殊性。本次部署的项目,其成果全部由省政府委托省国土厅处置,能招拍挂出让的,全部纳入省矿业权交易市场,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带动全省矿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勘查的,由省财政投资、项目承担单位续作;经评估不需要进一步工作,也不能进行招拍挂的项目,由专项管理办公室形成专题报告,向省政府汇报,并由省国土厅备案。

针对本次地质设计审查工作他指出, 一是程序更加规范。 明确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5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增加专家论证环节。同时,国土厅和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黑龙江省地质勘查预算标准》,使本次设计审查工作更加有章可循; 二是责任更加重大。 省委省政府提出,将矿业经济作为发展龙江经济的主导产业,陆昊省长明确指出,推进矿业产业发展是振兴龙江经济的重要路径。省里对地质勘查工作寄予厚望。这就要求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各地勘主管部门、地勘单位都可谓重任在肩。目前我省的地质勘查工作虽然年年有新突破、新进展,但基础地质工作程度相对还比较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还不够活跃,矿业产业经济拉动效应还没有真正形成,种种原因致使我们矿业经济发展形势不容乐观,责任也较以往有所加重。经省领导同意,今年起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从立项到提交地质报告,全程由专家指导、监督、评审,并终身负责。因此,我们各位都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本次评审。

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处长陈铁男主持会议,并对专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希望各位专家能够认真负责,严把质量关。按照规范要求,以积极的态度、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深钻细研,使项目实施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每个项目由该组全体专家共同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共同签字,终身负责。二是,希望各地勘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主体的责任。既要当好指挥员,统筹安排好本部门承担的项目,又要当好管理员,在督导项目实施的同时,及时整理有关情况,向省政府和两厅作好汇报。三是希望各项目承担单位能够严格落实法人负责制。确保所提供的地质资料、地质信息真实准确,确保实物工作量优质、高效完成,确保项目成果真实可靠。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及各地勘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省内外专家共计100余人参加此次审查会议。(孙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