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5年至2017年地质勘查专项工作方案出台——提升地质勘查程度 推动矿业经济发展

05.01.2015  20:39

 

            日前,黑龙江省2015年至2017地质勘查专项工作部署方案出台。方案进一步确定地质勘查总体思路,重点部署“三条线”,以提升我省地质勘查程度,加快找矿突破,推动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地质勘查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五大规划”、发展“十大重点产业”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资源禀赋这一省情,坚持强化基础、突出重点、扩大成果、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加大基础地质工作投入,尽快提高1:5万矿调、煤调和异常查证覆盖率,突出抓好已有矿产资源的接续勘查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达到全国矿业大省应有水平,为加快找矿突破,推动矿业经济发展,制定全省“十三五”矿业经济规划乃至长远发展战略奠定基础。

              分“三条线”安排重点工作:第一,在国家级整装勘查区、省重点成矿区带全面部署1∶5万矿调、煤调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基础地质调查程度;第二,按照整装勘查的思路,从以往地质调查成果中选择一批有价值的航磁异常和化探异常,集中连片开展查证工作,圈定找矿线索和找矿靶区;第三,从国有投资地质勘查项目中选择一批地质背景和成矿条件有利、具有一定资源潜力的项目,实施重点矿产深度勘查。上述“三条线”部署地质勘查专项三大类,共计217个项目,另设3个保障类项目,总投资概算总额26.7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拟出资1亿元,省财政拟出资25.759亿元。总体按照三年实施,即2015-2017年,工作难度较大的项目延至五年左右完成。

              通过以上1∶5万矿调、煤调等基础地质调查工作,预计全省基础地质调查覆盖率将由目前的13.7%提升至46.9%,其中山区、半山区地质调查覆盖率将由目前的23.7%提升至81.4%,全面掌控各成矿区带的资源潜力和找矿主攻方向;通过航磁、化探异常查证,将为进一步勘查提供一大批找矿线索和找矿靶区;通过深度勘查,预计可提交一批金属、非金属矿产地,包括部分大、中型矿床,煤炭矿产预计可探获资源量约数十亿吨,向实现找矿突破的目标迈出坚实的一步,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开发市场,影响和带动全省矿业产业经济发展。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我省采取了五项具体措施,一是建立由省政府于莎燕副省长担任主任,省政府马立新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高志杰厅长担任副主任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农垦农局、省森工总局等相关部门分管副厅(局)长,省地矿局、省有色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武警黄金一总队、中国建材黑龙江总队、中化黑龙江地质勘查院、省煤田地质勘察院等七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市(地)政府负责同志组成。主要研究掌握全省地质勘查工作情况,统筹全省地质勘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政策,会商和研究国家出资地质找矿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成立由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吴迪担任主任的全省地质矿产专家委员会。主要参与全省地质找矿战略决策;在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领导下,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各类地质勘查实施方案的评审,全程指导、监督、检查、验收、评审各类地质勘查项目。建立并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纠错问责机制,促进专家委员会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制定全省地质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合同制管理,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从项目审查、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到野外检查和验收、报告审查、成果资料汇交、项目竣工决算,实施全过程的依法规范管理,建立违约问责机制,确保地质勘查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

四是强化国有地勘单位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所属地勘单位优势,高质量地抓好项目实施,力争快出成果、多出成果。由财政厅和国土厅共同研究、建立全省地质勘查奖励办法,对找矿成果显著的国有地勘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五是尽快落实2015年地质勘查项目资金。专项部署工作方案待省政府审议通过后,我厅将组织相关地勘单位,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设计和资金预算工作,并争取尽快落实2015年项目资金。(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