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4块宅地调整竞拍规则:限房价 竞地价

18.10.2016  19:34

  昨天,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发布了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补充公告》。公告明确,这4宗地块全部试点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交易方式挂牌出让。这是北京市首批落实“930”新政的试点地块,旨在控制北京市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

  调整 土地出让限房价

  9月29日,市规划和国土委网站挂出5宗住宅用地的出让公告,4宗位于海淀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另外1宗位于大兴黄村兴华大街。4宗永丰产业基地地块中,1宗将集中建设5.5万平方米自住型商品住房和3.6万平方米公租房。按照当时的出让规则,除了集中建设自住房和公租房的永丰地块外,其他4块宅地全部按“70/90”政策限制户型面积,但并没有设定地价的竞买价格上限。

  昨天,市规划国土委发布的《补充公告》中明确,这4宗地块此次都纳入《补充公告》中,试点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交易方式挂牌出让。

  措施 鼓励开发商自持商品房

  据了解,9月30日,北京市出台《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在严控地价的同时,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有效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满足城市居民租房需求。

  此次发布《补充公告》的4个地块,是落实本市“930”新政的首批试点地块。

  根据《补充公告》,这4宗地块均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企业自持的商品住房将全部作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补充公告》中并没有透露这4宗地块未来房价的限定销售价格及具体竞买规则,称近期将另行公告。

  预期 楼市价格市场将变

  “限房价、竞地价”交易方式,此前在2010年,北京曾试点过类似的土地出让方式,比如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的一个地块当年5月入市,限定销售价格12500元/平方米,采用的就是“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出让。

  此外,现场竞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的方式,是落实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其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的要求,鼓励开发商自持住房用于租赁,增加租赁房源的供给,满足居民租赁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