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镇化
原标题: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镇化
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6月15日在广州召开。会议对未来广东新型城镇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提高到7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6%,将有不少于600万本省和700万外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我省城镇。
广东是全国城镇化率最高的省份,城镇化率基本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与此同时,我省城镇化也面临诸多难题,比如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难,城镇土地利用粗放低效,各类“城市病”多发,城镇空间结构不合理等。大体而言,我省城镇化现状有两大特点:在区域发展上,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间城镇化水平的显著差距,是我省城乡发展不协调的主要体现;在人员构成上,广东是外来务工人员大省,大量外来工本地化、市民化是未来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珠三角已经进入工业化成熟期,达到了发达国家公认的城镇化率的极限,但这并不意味着珠三角的城镇化质量同时达到了发达国家水平。从城镇化的结构看,不少城市规模层次不合理,空间布局与资源承载能力不匹配,城市功能定位趋同;从城镇化的成果分享看,大量农业转移人口未能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城市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从城镇化的支撑条件看,资源利用粗放,环境压力加大,水资源短缺和空气污染等问题突出。要提高珠三角城镇化质量,就必须从城镇化的动力机制、空间布局、公共产品供给、资源环境约束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着手,推动珠三角城市群实现既差异化又同城化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粤东西北城镇化水平偏低是我省城镇化不协调的主要表现。此次会议提出,要通过做大做强粤东西北各地级市中心城区,加快城镇化进程,打造区域发展的增长极。因此,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城镇化的扶持将是未来政策倾斜的方向,如对交通、能源和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对粤东西北地区“底线民生”和“基本民生”的省级财政扶持比例,以及落实珠三角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市县的对口帮扶措施,进一步加大产业转移、劳动力转移的力度。通过以上举措,可以为粤东西北地区创造有效集聚人口和产业的宜业宜居环境,以解决长期以来城镇化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新型城镇化是指现代城市生活方式的普遍化,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中的“人”,不单是指有户籍的本地“市民”,也不单是指居住在城区从事非农产业的“城里人”,而是指全体在广东常住的公民,都能够享有现代城市生活的权利。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大省,我省必须解决本省农业转移人口和常住异地务工人员的城市化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将全面放开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限制,全面放开除广州、深圳外城镇外来务工人员直系亲属随迁限制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全面放开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外的中小城市及建制镇落户限制。当然,我省常住外来人口近3000万,人口市民化不可能短期内将外来人口全都吸纳进来,因此必须立足在相当一个时期有大量外来人口在城市的实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也必须适应这种状况,充分考虑外来人口的生产生活和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的需要。要创造条件让外来人口参与当地社会公共管理活动,增加外来人口对所在城镇的认同和融入,促进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和谐相处。
从会议精神来看,在区域发展上,广东从珠三角和粤东西北的不同实际出发,突出了两大抓手:要以“三旧”改造为抓手,推动珠三角城市更新;以扩容提质为抓手,推动粤东西北地级中心城市做大做强。在人口城镇化上,会议提出不仅仅需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更要注重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可以说,本次城镇化会议抓住了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既把握了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又结合了广东实际,有助于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的。
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已经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摆上重要位置,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规划指导,加强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扎实工作,科学推进,努力把我省城镇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