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院坚持侦防一体化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近年来,宝清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更新观念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侦防一体化优势,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逐步将预防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建立了科学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系,达到了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
一、以检察联络室为平台,延伸预防触角。该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将检察工作重心下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前移,在部分乡镇和社区成立了检察联络室,在全县机关、乡镇、社区、学校、企业聘任了检察联络员,成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纽带,使人民群众的呼声能及时反馈到检察机关,开通利民、惠民、护民的绿色通道。会同农业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务局、畜牧局、农机局、新农村办、扶贫办等部门对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向联络员进行了详细讲解,使他们熟练掌握一些基本法律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如某镇检察联络员反映某村2011年有20多户村民没有种地却发了良种补贴的线索,通过此线索,该院查办了某镇水利站站长利用主管全镇良种补贴发放的职务之便,贪污良种补贴款8万余元案件。联合县农业局对全县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补贴等惠农资金发放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管理程序,有效遏制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着力加强社区中心检察联络室建设,全院干警轮流值班,接待群众,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收集案件线索信息,向他们宣传有关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知识。在工作中了解到每年都因廉租房分配出现上访告状现象。社区中心检察联络室联合预防部门、技术部门到廉租房抽签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并对房产处的抽签摇号技术系统软件进行升级,对录入的电子数据进行了分析比对,防止出现漏人、重号的现象,防止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在工业园区设立了检察联络室,聘请企业、工业园区管理人员等28人担任检察联络员,向预防部门通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政策等方面问题,反映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企业进行勒、拿、卡、要等现象,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查办了刘某向某合作社索贿6万元等案件,为企业发展净化了环境。
二、以新党员干部为重点,扩大预防层面。该院与县委组织部门共同制定了对新党员和新提拔干部的培训方案,对新入党的党员和新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以案讲法,进行专题法制和廉政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组织参观在县看守所建立的警示教育基地,由专门的讲解员对各种典型案例的宣传图片进行讲解。通过对新党员、新提拔干部的法制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职务犯罪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付出的惨重代价,防患于未然,培养廉洁、务实、创新型的党员、干部。
三、以侦防一体化为机制,增强预防效果。该院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通过办案起到震慑、警戒作用。侦查部门与预防部门优势互补,实现了检察机关的内部力量整合,结合办案开展同步预防,帮助发案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案。在办理市院交办的张某等3人滥用职权,致使1200万元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后,会同县财政局、农机局、纪检委对全县19家国家投入1000万元的农机合作社进行了专项清查活动。在清查过程中预防部门针对农机合作社管理不规范、财务混乱等情况,帮助各合作社建章立制,完善财务管理,将以出租形式变相出卖的农机具全部收回登记入册,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通过专项调查活动,既加强了农机部门对合作社的监控,使合作社步入正规管理的轨道,也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