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变调
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变调
——“如何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系列述评之一
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变调,保持公共支出力度,继续减轻企业负担,引导和撬动更多民间资金增加投入。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发力,通过扩大财政赤字、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扩大公共支出等措施,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适当扩大财政赤字规模和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加大支出力度,保持适度的政府投资规模,发挥投资拉动和引导作用,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今年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288亿元,增长10.6%。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民生领域成为支出重点。
——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加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上半年针对小微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优惠,减税486.31亿元,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上半年通过营改增试点共减税1102亿元,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还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
——大力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动员社会资本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去年底财政部确定的首批总投资1800亿元的30个PPP示范项目,在今年上半年得到持续推进。
可以说,我国经济在二季度出现积极的变化,整体实现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走势,积极财政政策功不可没。
进入下半年,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稳增长与调结构压力依然较大,因此,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变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是坚持财政资金使用方向“不变调”,继续保持公共支出力度。
财政部近日通报了中央和地方分别应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这释放出一个信号:要继续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今年以来,中央已多次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进行部署,6月份,国务院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出台十大举措,力促财政资金“化零为整”。对于收回的存量资金、发行地方债筹集的资金等,要投放到稳增长、惠民生等重点领域。
二是坚持发挥税收杠杆调节功能“不变调”,继续减轻企业负担。
税收具有经济“稳定器”与“调节器”的功能。上半年的实践证明,结构性减税可以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比如实施营改增后,传统制造业纳税人外购技术服务可以抵扣,将促使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
今年营改增任务将全面完成,通过在建筑业、不动产、生活服务业、金融业实施营改增改革,增值税征税范围将覆盖所有的货物和服务,消除重复征税。目前,应进一步切实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使之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同时还要积极推进收费清理,取消、减免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三是坚持投融资体制改革目标“不变调”,继续引导和撬动更多民间资金增加投入。
今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3部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决定在交通运输、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广泛采用PPP模式。目前,地方政府和各级财政部门陆续公布了拟实施PPP项目名单,预计总投资近2万亿元。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既定目标。今后,要设立各类投资引导基金,创新运作方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加强监管,保证社会资本和公众共同受益。
总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三期”叠加影响不断深化带来的下行压力,积极财政政策应更加“积极”起来,才能巩固经济趋稳向好的基础,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者:金策原文刊载于经济日报8月7日第一版)
编辑:罗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