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乡建设信访“减存控增”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03.01.2019  21:53

  一、目的意义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全省信访系统“两个一千”攻坚行动方案》和我省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乡建设信访“减存控增”工作的意见》(黑政办规〔2018〕19号,以下简称《意见》)。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打好城乡建设类信访积案减存量攻坚战,严格控制信访增量,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原则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思想教育与依法处理相结合、预防和化解相结合”三项原则。明确“减存量、控增量”工作目标,配合信访部门打好信访积案减存量攻坚战,力争2018年底基本化解城乡建设类信访积案。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压实首访首接首办责任,2018年将城乡建设类信访新增量控制在20%以内,力争信访总量逐年下降。

  三、工作措施

  针对城乡建设类信访反映较为突出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与回迁安置、物业服务、供水方面、供热方面、供气方面、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房屋销售和中介机构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建筑业管理、不动产权证办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等12个方面主要问题,提出35项解决措施。一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与回迁安置方面。要求征收补偿协议规范到位,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到位,征收稳定风险评估到位,回迁安置保障措施到位。二是物业服务方面。强调要管理重心下移,行政执法进小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三是供水方面。明确要加强供水设施改造,开展供水企业服务评价,督促供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四是供热方面。要求加强企业市场行为监管,监督供热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五是供气方面。大力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督促燃气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六是房屋保障方面。加强信息公示公开,加大房源筹集力度,优化分配补贴程序,建立共享联审机制。七是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精准,做好农村危房等级鉴定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八是房屋销售和中介机构管理方面。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加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管理,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完善资金监管机制。九是城市规划方面。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加强批后监管。十是建筑业管理方面。整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是不动产权证办理。专项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十二是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压实征地工作主体责任,把维护群众利益摆在首位。

  四、保障措施

  明确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落实责任,制定方案。要周密组织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推进落实,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乡建设信访问题化解实施方案。二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按照国家和省信访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三是建立台账,动态管理。要对权限内信访积案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及实行清单式、动态式、销号式管理,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成果清单。四是信息共享,及时报告。要高度重视信访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处置工作,落实好相关制度。五是加强督查,严肃追责。落实统筹督查督办机制,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lj.gov.cn/gkml/detail.html?t=2&d=370419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