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贯彻传达全市新《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会议精神
5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新《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希斌在会上强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一切权力都要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要自觉树立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促改革、谋发展、保稳定,把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当日下午,市城乡规划局召开局务会,迅速贯彻传达全市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党组书记、局长王宏新部署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是对行政机关依法用权、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一次重大检验。全局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主动适应新法实施带来的新要求、新变化,自觉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及批后监管各个环节,切实把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是规范规划权力运行,杜绝行政违法行为。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刚刚在媒体上公布了权力清单,今后各个业务部门要严格在权力清单的框架下行使各项职能,坚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近期,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还要公布责任清单,各部门要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发挥好各层级会议职能机制,提高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注重发挥好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应议、应诉及听证方面的专业优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确保规划工作依法合规。
三是加强规划内部监督,提高行政运行效率。要着力提高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增加法治含量,切实履行公开、报备制度。要着力规范规划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执法队伍执法水平。要严肃工作纪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促和约束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审批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责。
(来源:市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