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城子河院:努力提高社区矫正监督实效
城子河区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监督中容易出现的衔接脱节、监管有盲点、脱漏管等问题,牢牢抓住“三个环节”,突出重点和节点,努力实现监督质效双提升。
强化交付环节监督,沟通协作不忘依法督查。在社区矫正交付环节,该院对外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信息交流,督促法院在宣判前要认真核实罪犯居住地,宣判时告知报到期限和逾期不报到的后果,判决裁定生效后及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督促司法部门建立覆盖全区入矫人员的明细台账,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采取电话问询、上门核实、定期抽查的方式与司法部门及时核实交付执行情况;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帮助查找未按期报到的矫正人员,督促其早日入矫。对交付执行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定期报区委政法委,通报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刑事执行、公诉、案管等部门的内部联动作用,对交付环节的相关法律文书进行清理、核对,监督矫正前法律文书及有关资料是否及时送达相关机关,交付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目前,已对辖区内的114名交付矫正人员逐人、逐项建立了台账。
强化矫正环节监督,例行检查不忘分类监督。该院在例行检查的基础上,定期开展普查式检察监督,查看司法部门对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及时建档,做到每卷必查,一个不漏,细致询问每个矫正人员的具体情况,并进行电话抽查,看登记及记录情况是否属实。在平时工作中,随机抽查社区矫正人员监外执行情况,查阅公安机关记录,看社区矫正人员有无违法犯罪;通过手机定位、电话抽查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有无履行请假手续等,及时发现并纠正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情况。同时,该院根据矫正对象身份和犯罪性质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检察监督,对保外就医类严管对象,落实专人定期查阅复检材料,重点跟踪每三个月复查病情的落实,对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对象,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提请法院决定收监执行,严防有钱人、有权人通过保外就医逃避处罚;对暴力犯罪类严管对象,定期查阅监管档案、实地走访和谈心教育,准确掌握此类矫正对象的真实情况,对再犯罪、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等情形,及时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建议收监执行,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效果。
强化解矫环节监督,审查日期不忘核查程序。该院加强对解矫环节的审查,避免出现提前或者迟延解矫情况。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司法部门提供的解矫人员清单和解矫通知单,确定矫正人员解矫准确日期,防范提前或延迟解矫。对司法所是否对解矫人员的日常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作出书面鉴定,是否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以及解矫宣告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相关人员是否到场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了解矫程序严格规范。2013年,该院在对解矫人员清单进行核查时,发现矫正人员陈利权已经解矫,但司法所没有及时将解矫材料抄送检察机关,遂向区司法局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区司法局收到通知后迅速补齐了材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两年来,该院辖区内解矫环节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