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等15城将“淘汰”房产证 陆续换成“不动产权证”
27.02.2015 10:06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自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入实操阶段,它的展开将为房地产税的征收起到基础性作用,并推动遗产税、物权保护等一揽子制度改革。
记者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不动产登记实行的第一批城市是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西安、济南、青岛、武汉、成都、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和深圳15个城市。也就是说这些城市居民的“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件设计初稿已出炉,并已在国务院内部征求了中央编办、财政部等八部委意见。
据记者掌握的信息显示,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不动产权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 (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两者经过对比得知:“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两点是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关,“不动产权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27.02.201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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