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明确城市定位 严防大气污染建设生态典范
黑龙江日报12月25日讯 入冬两个多月来,大庆市环保局对大气污染死看死守,严防重污染天气出现。“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大庆市明确了建设中国绿色生态典范城市的城市定位。作为环保工作者,我腰杆更硬了,压力也更大了。”大庆市环保局局长韩松岭告诉记者。
2017年,大庆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的意见》,提出建设中国绿色生态典范城市的目标。大庆环保攻坚战随即打响。一年来,大庆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全市266个河湖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强化环保准入环境监管,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在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严格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绿盾2017”专项检查,建设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管控机动车、秸秆焚烧污染,率先在省内实行黄标车“黄改绿”。更新老旧供热管网41公里,淘汰供热分散小锅炉36台,年底前全面淘汰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完成大型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和30万千瓦以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日前大庆市出台的《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2018年行动计划》提出,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机制,推进与省级有关部门和周边地市建立务实、高效、稳固的生态环保协同共治工作机制。治理修复生态环境,确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市以下生态监管直接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建立延伸至乡镇、社区、工业聚集区及以下的三、四级网格。塑造绿色发展空间,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8%,绿地率达到40.8%,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降低5%,努力实现“水”与“绿”的完美结合,“人”与“城”的和谐相处,构筑“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绿色生态空间;采伐林木控制在29.13万立方米以内,完成造林绿化4.57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30%,草原植被覆盖度达到62%。倡导低碳生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产品应用比例达到20%,完成城区天然气入户4000户,四县天然气入户1.1万户、城关镇入户率达到52%,清洁能源供热比例提高到8%。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单位GDP能耗下降3.2%,能源消耗总量增量控制在1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