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 组织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攻坚克难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实效
市委昨天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哈尔滨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听取并原则同意《哈尔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会议强调,要珍惜机遇,精心组织,扎实落实,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到2020年末使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在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更大进步,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要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大胆探索,扎实细致地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充分盘活农村集体经济资源,全面释放农村集体经济增长活力和动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海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领导宋希斌、姜国文、艾立明、王铁强、曲磊、王小溪、石嘉兴、丛科明、焦远超、刘奇出席会议。市领导王颖、姜明等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组织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是全面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抓手,事关哈尔滨发展振兴。特别是在新常态下,通过释放“城镇化红利”,拉动投资和扩大消费,是我市未来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全市上下必须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形成统筹机制,用好行业配套政策,以城镇化为平台,用城镇化来引领,集中资源和政策配套形成局部优势,共享试点成果。要搞好项目支撑,各区县、各部门要围绕各项试点任务,谋划包装一批重大城镇化建设项目,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尽快形成新的投资热点。要用好投融资杠杆,建立多元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放宽民资准入领域,积极推动PPP等城镇化建设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我市城镇化建设。同时,要完善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强化督查落实,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落实。
会议强调,当前,农村集体经济薄弱、资产权属不清、管理不规范、农民增收渠道窄,以及大量的征地拆迁给农村集体带来的资产骤增等现实问题和新情况,倒逼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稳妥地推进相关工作,使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要搞好顶层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先易后难、尊重民意的原则,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特点的村集体经济,统筹谋划、科学设计、分类指导。
会议强调,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要创新工作方法,联系实际学深吃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和精准思维,切实把好事办好。各区县(市)要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大胆探索,按照《哈尔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中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从实际出发,一个环节一个环节、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确保这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会议还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讨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