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镇居民住院一次性低值耗材即用即报
10.12.2014 21:40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新疆将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低值耗材先行自付比例的规定。
属于《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内的一次性低值消耗材料,价格低于500元(含500元)的,取消参保人员先行自付20%比例的规定,直接按相应的支付比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次性低值医用耗材是指医用消毒剂类、医用高分子材料类、敷料类、口腔耗材类、医技耗材类、麻醉耗材类、计生用品类的医用卫生材料。如各类消毒液、医用胶片、义齿、纱布、棉签等。(来源:人民日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0.12.2014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