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检察院:用培训指导特殊时期日常案件的办理

10.02.2020  00:02
  分散式居家办公,如何做到疫情防控和监督办案“两不误”?
  2月8日,佳木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利用学习强国app开展以“疫情防控案件办理”为主题的远程网络视频培训,实现了隔空指导,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效率不减、质量不降。   据了解,该院党组成员张树伟和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及所属基层检察院刑检部门主任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培训中,该院第一检察部额检察官刘冰从“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就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确保案件办理质效,深入浅出地进行了交流,侧重讲解了坚持以书面讯问为主,必要时可采取远程视频或其他方式提讯的方式方法,列举了九类在疫情防控期间常见的犯罪问题,并线上交流了大家提出的共性问题。   据介绍,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在按照规定实行隔离办公的同时,边实践边探索特殊时期工作法,变平时的“面对面”为“键对键”,实行了非特殊业务的网上流转。
  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佳木斯检察机关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案件,对确诊患者故意外出致多人被传染、妨碍公职人员正当履职的等犯罪行依法提前介入,严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底线,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