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做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工作

23.05.2016  11:07

    为加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率,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专项管理办法》、《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专项管理办法》和《大小兴安岭及长白山林区接替产业专项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专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独立工矿区、城区老工业区和大小兴安岭及长白山林区接替产业专项管理工作,并指导相关地市谋划好、储备好、申报好项目,全力争取国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