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2015年度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的通知
黑卫科教函〔2016〕 281 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抚远市、绥芬河市卫生计生局:
我省2015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即将结束,按照《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考试考核办法(试行)》(黑卫科发〔2013〕65号)要求,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大纲》规定掌握和考核的内容,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统一组织2015年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进行实践技能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抚远市、绥芬河市卫生计生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实践技能考核工作,切实加强本地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方案,并认真组织实践技能考核。
二、实践技能考核工作由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抚远市、绥芬河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核的主要内容要按照原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大纲》(卫办科教函〔2013〕144号)中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
三、参加本次实践技能考核对象为2015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并经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集中一个月的理论培训取得理论考试合格者。
四、全省实践技能考核工作时限。
(一)2015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时限:
2016年11月20日-12月30日期间进行,12月30日前全部结束。
(二)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抚远市、绥芬河市卫生计生局要按照上述时限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同时,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抚远市、绥芬河市卫生计生局要将实践技能考核方案和安排的具体考核时间,于11月2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专家届时对各单位组织的实践技能考核进行抽查。
(三)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抚远市、绥芬河市卫生计生局在实践技能考核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临床培训基地将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记入《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手册》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指导教师手册》,待基层实践培训结束后,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要对2015年度转岗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及《黑龙江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考试考核成绩统计表》(见附件)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黑龙江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考试考核成绩统计表》将作为颁发“黑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
五、获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者,即可获得当年继续教育学分25分。
联系人:王睿
联系电话:0451—85971022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齐齐哈尔医学院)。 |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印发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