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3季度全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已发行超万亿元
05.11.2016 16:09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记者郁琼源、申铖)财政部有关负责人4日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答记者问时指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地方已经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347亿元,占全年新增限额的96.2%。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的要求,经全国人大批准,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800亿元、专项债务4000亿元,比上年增加5800亿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各地积极采取措施,用好用足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实现经济稳增长、实体经济去杠杆、经济社会事业补短板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2015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在3年左右的过渡期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中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
财政部介绍,自这项工作启动以来,至2016年9月底,全国地方累计完成发行置换债券7.2万亿元,初步匡算2015-2016年累计为地方节约利息支出6000亿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促进政府债务依法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减轻了地方政府到期债务集中偿还压力,有利于支持金融机构化解系统性风险;降低了地方政府利息负担,维护了地方政府信用,化解了许多因举债不规范形成的矛盾,有助于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增强企业投资潜力,对当前经济下行期间地方经济稳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05.11.2016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