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批复93处停车场收费标准
10.09.2014 00:06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近日,哈尔滨市物价局批复了南岗区、道里区的Ⅰ类道路停车场19处838个泊位、Ⅱ类道路停车场25处588个泊位、Ⅲ类道路停车场49处671个泊位,共计2097个小型车泊位收费标准。实行白天时段计时收费,夜间时段计次收费,停车15分钟内均免收停车费。15分钟至1小时,建设街停车场等Ⅰ类道路停车场每台停车费7元,红专街停车场等Ⅱ类道路每台4元。15分钟至2小时,教化街停车场等Ⅲ类道路停车场每台5元。
根据相关规定,哈市物价局批复了邮政街停车场等93处停车场2097个小型车泊位收费标准,白天时段(8:00—20:00)计时收费,夜间时段(20:00—次日8:00)计次收费,停车15分钟内均免收停车费。
Ⅰ类道路停车场 :白天时段收费标准为15分钟至1小时,每台停车费7元,超过1小时的每增加30分钟,每台加收3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收取。夜间时段收费标准为每台次6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
Ⅱ类道路停车场 :白天时段收费标准为15分钟至1小时,每台停车费4元,超过1小时的每增加30分钟,每台加收1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收取。夜间时段收费标准为每台次6元。24小时每台次最高收取停车费20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
Ⅲ类道路停车场 :白天时段收费标准为15分钟至2小时,每台停车费5元,超过2小时的按每增加1小时,每台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取。夜间时段收费标准为每台次6元。24小时每台次最高收取停车费15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
长期停放机动车的用户,收费标准可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并签订合同,可按月、季、年计收。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10.09.2014 00:06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