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处建立优化环境“一、三、五”服务制度

15.07.2015  11:33

  一即对于各类审批事项,在现有时限上,争取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对需补正报件,坚持好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领导交办及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力争当日事当日毕。三即对于完成的每项工作都要进行“三查、三登记”,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对于市县请示或咨询事项要及时研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五即在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时,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对涉及重大事项需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力争在五个工作日完成并报告结果。(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