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再添11处省级地质公园

20.11.2014  10:36

 

 

 

 

为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地质遗迹资源,近日,经黑龙江省第三批省级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审议,宾县大青山等11处地质公园获得省级地质公园资格。

为做好第三批省级地质公园评审工作,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聘请省国土厅、省财政厅、住建厅、林业厅、水利厅、环保厅、旅游局、地矿局等相关人员及省内地质公园专家组成15人评审委员会,按照省第三批省级地质公园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13个新申报的地质公园进行了评审。本次评审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本次地质公园申报,受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他们希望利用省级地质公园的平台,促进地质遗迹保护和旅游业发展。二是本次申报的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各具特色,多数已开发并具备一定规模,在地域分布上,弥补了齐齐哈尔市、七台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没有地质公园的空白,提高了地质公园在全省的覆盖面,对促进我省地质旅游和地学知识的普及将产生深远意义 三是本次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然属性、可保护属性、保护管理基础三个方面及12项具体评审指标进行了赋分。

最终宾县大青山、鸡冠山、碾子山、麒麟山、双子山、大兴安岭呼中苍山石林、鹤岗金顶山、五营、长寿山、那丹哈达岭、漠河等11个地质公园通过评审。至此我省已有世界级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地质公园6个,省级地质公园24个。(孙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