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复工复产 大庆法院疫期执行出实效
大庆法院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对涉中小微企业相关案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帮助企业争取时间、渡过难关,真正做到援企、护企、暖企,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近日,河北人张女士把一面印有“执行及时高效,抗疫不忘民生”的锦旗送给执行法官陈晶,对法官帮助其企业复工复产表达感谢。
几年前,张女士经朋友介绍来到大庆。因对全市营商环境十分看好,遂投资开办了一家防盗门经销公司,效益一直不错。转眼到了2016年,该公司中标了大庆某投资公司开发的居住小区部分标段的入户门和单元门可视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了义务。然而,该投资公司陆续仅给付部分工程款,剩余近二十万元始终未付。多方协调未果后,2019年,张女士将该投资公司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该投资公司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张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张女士的企业积极准备复工,可资金短缺成了难题,她急匆匆从河北赶回大庆,并来到法院。办案法官陈晶热情接待了她,并向她详细介绍案件执行进展。令张女士感到意外的是,虽然疫情当前,但是法院的执行工作一直没有停歇。陈晶告诉她:“你的执行案件已经过四查,没收获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不过,我们已去过该公司多次,也约见了相关负责人,他们表示正在积极想办法。你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你来大庆投资,就是法院服务、保护的对象,我们一定会尽全力帮你把钱执行回来。”
陈晶的工作并没有她与张女士讲述的那样轻松。她继续约见被执行人,一方面讲清利害,劝说其在疫情期间更应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严正释明法律规定,敦促其履行义务。经过多次沟通,被执行人最后同意配合执行。
三天后,拿到执行款的张女士动情地说:“看来我作为一个外地人,选择来大庆投资对了!谢谢法官! ”
近日,萨尔图区法院法官王丹丹妥善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及时解决阻碍两家企业复工复产的难题,实现双赢效果。
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1月17日间,原告大庆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大庆某酒店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五份《酒店连廊铝包木门、锅炉塑钢窗制作安装合同》,由原告大庆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酒店连廊铝包木门制作、安装、运输、调整及售后服务保修等。除上述合同外,2014年11月4日,被告又从原告处增加订购闭门器18套。2016年12月8日、2018年1月6日,原告与被告双方进行对账,被告尚拖欠原告大笔欠款。2020年1月2日,原告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约定义务并验收合格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货款及利息。
2020年4月15日案件开庭审理,被告大庆某酒店有限公司对欠付原告合同价款无异议,但是表示受疫情影响,企业无法对外营业,每月还要支付员工工资,希望能分期偿还原告货款。原告表示能理解被告处境,但因疫情自己的门店也都处于歇业状态,没有经营收入。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现实困境,王丹丹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她劝说双方:“疫情之下,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冲击,无论是谁都很难,这能够理解,但是解决这些困难,更需要双方的互谅互让,如果大家都在较劲儿就会打成死结,只有都退一步看问题、想办法,才能最终打开症结,解决问题。”王丹丹的努力最终奏效。在合法的基础上,原告同意被告延后给付货款时间,并对货款数额作出让步,被告除一次性给付原告欠款外,给付原告门票、自助餐套票,原告可以在疫情结束后为员工开展拓展活动使用或出售。
“感谢执行法官,我们申请执行的那笔欠款收到了!”“感谢龙凤区法院主动作为,我们公司复产了!”近日,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分别均表示感谢。
卢某、温某等35人申请执行与大庆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仲裁裁决,涉案标的180余万元。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资金,又赴该公司对财产进行清点、登记,并张贴封条,全程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摄像、拍照。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敦促其依法履行义务。
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劝说其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疫情当前,更要做有责任感的企业、有社会担当的企业、有信誉度的企业。”经过多次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最终,被执行人表示为尽快复产复工,希望法院解除对公司所有机械设备、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查封,愿意一次性拿出35万元先行支付给申请人。执行法官逐一与申请人联络,说明情况并进行调解,取得了全部申请人的同意,最终促成此案的“和解”。
近日,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交付了执行款。当日,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组前往该公司对查封的机械设备等进行解封,帮助企业尽快复产复工;与此同时,另一组联系35名申请人,对案款进行优先发放,确保涉民生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