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之困:内地扩张水土不服

12.02.2015  11:35

  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对陈彦来说再熟悉不过。他曾在这里的渣打银行工作了8年。2015年新年伊始,陈彦于1月8日收到渣打银行裁员通知。“很突然。”陈彦如是说。没有邮件通知,也没有提前告知,他就这样离开了渣打银行。

  和陈彦一样,差不多有100人离开了渣打银行在香港的办公楼。渣打银行当天宣布,结束现金证券、证券研究和证券融资业务。全球总共裁员200人,其中100人在香港。

  过去4个月,渣打银行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削减2000个职位,并且预期在今年年底前再减少2000个职位。以其全球8.6万名员工计算,5%的职位面临裁员。

  数据显示,在港交所上市的渣打集团股票近一年来的跌幅接近30%。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渣打银行净利润同比下跌10.3%。2013年全年净利润更是下降16.31%。

  风波不断的渣打银行在将香港纳入大中华区的同时,积极扩张内地业务。新一轮外资银行监管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渣打银行今日之困是如何造成的?渣打等外资银行之困是否会随着监管条例的放松而改变?

   亚洲业务倒退

  渣打银行于1853年在英国成立。业内一直称其为“英国非本土银行”,原因在于其自成立时就专注亚洲及新兴市场。2013年渣打银行88.14%的营收和利润来自亚洲、非洲和中东等新兴市场,美洲、英国和欧洲市场只占11.86%。截至2013年,渣打银行资产总额达6744亿美元,全球银行业排名第42位。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渣打银行收购印度、韩国、巴基斯坦等地多家银行,逐步提升其在亚洲地区地位。亚洲金融风暴后,渣打银行创造了连续10年盈利高增长的神话,一度被称为银行业的传奇。

  长达10年的盈利高增长在2013年终结,2013年渣打银行纯利润下降16.7%。据公开资料显示,时任渣打银行执行董事兼亚洲业务行政总裁白承睿解释,该行在企业银行业务上几乎全线金融产品的边际利润都受压,新加坡、韩国以及中国内地的净息差都下降。

   内地扩张水土不服

  2004年渣打银行利润的30%来自香港。11年后,渣打银行宣布关闭全球股票业务,香港区裁员100人。在这之前,该行将香港和其他亚太地区改名为大中华区。

  证券时报记者联系了渣打银行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正处在静默期,对大中华区今后的战略布局不方便接受采访。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自2013年底以来,该行已在中国开设太原、郑州和昆明分行,大力为个人客户开拓数字化渠道,同时发布升级版“中小企业信心指数”,作为国内衡量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重要风向标。毫无疑问,渣打将在中国内地继续扩张。

  其实,渣打银行是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之一。渣打银行自1858年在中国上海开设首家分行以来,目前已在全国拥有25家分行、78家支行和1家村镇银行,营业网点达到104家,其中包括2014年3月初开业的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

  “最早进入中国不代表抢得先机。”香港资深投资银行家温天纳表示,不仅仅是渣打,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一直处在不温不火的境地。

  其中一个原因来自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条例。2015年1月1日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实施。在放宽外资银行的准入条件方面,条例对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行,不再规定其总行无偿拨给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同时,外国银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营业性机构可自主选择是否先行设立代表处。也就是说,在条例公布之前,外资银行不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

  同时,存贷比过高一直是困扰外资法人银行发展的紧箍咒。以2007年为例,上海的外资银行本、外币贷存比分别达137.6%和242.3%,而监管要求则是75%。

  于是,不少外资银行选择“曲线救国”:与中资银行开展合作。2004年交行与汇丰银行缔结战略合作协议,2006年西班牙对外银行与中信银行合作,恒生银行战略入股兴业银行,华侨银行按照监管上限持股宁波银行20%股权。

  但是,事实上,除去少数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协同效应显著的案例,大部分合作依然仅仅停留在合同层面,实际推行存在不小难度。

  此前西班牙对外银行清空中信银行股份以及恒生银行出售全部兴业银行持股,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由于双方的合作未能达到当初预期。

  除去监管条例的限制,中资银行本身的崛起也给外资机构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和中资银行相比,外资业务难以有突破点的最主要原因是缺乏网点的支撑。”温天纳表示,外资银行在内地的网点少,从而存款就少;存款少,自然无钱可贷。零售业务盈利受损又进一步导致网点扩张迟缓。

  在外资艰难扩张网点的同时,中资银行在理财、银行卡和网上银行等业务领域都开始学习外资银行的优质服务,更不用说中资银行强大的吸储能力。此外,互联网金融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资银行的创新。

   自贸区或成外资行突破口

  然而,目前随着国内金融体系的改革开放,外资银行或许将在政策方面得到一定的利好消息。

  新实施的条例将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规定范围内的人民币业务应当具备“提出申请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业3年以上”、“提出申请前2年连续盈利”等条件,修改为“提出申请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业1年以上”,删除了盈利要求,减少了开业年限的要求。同时删除了拟设外商独资银行的唯一或者控股股东应当在境内已经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等要求。

  温天纳认为,上海等多个自贸区的成立也有可能为外资的业务增长带来新的突破点。在这些地方,“外资银行可以认真考虑和中资银行合作。”他说。证券时报记者朱筱珊

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