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多方联动强力推进反家暴法

04.03.2016  0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3日,省妇联联合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就如何强力迅速推进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法律在黑龙江省的实施作出了具体的规划。

  家庭暴力作为社会的“毒瘤”,具有严重危害性,不仅侵害妇女、儿童、老人等受害人的身心健康,而且危害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接待家庭暴力咨询投诉907件次。全省实施的“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53件次,为受害妇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0万余元,申请补贴额85900元。

  与会代表围绕反家暴法的实施细则结合本部门职能,探讨典型案例的处理经验,会议针对下一阶段如何促进黑龙江省反家暴相关条例出台、建立完善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家庭暴力多发人群管理等具体内容进行了布置。(记者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