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带岭区安监局多项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汛期安全监管

31.07.2015  12:05
      伊春市带岭区安监局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汛期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督促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活动,强化对我区油库和加油站等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安全检查,指导企业抓好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组织企业学习宣传《新安法》和《新条例》,要求企业对内部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操作能力,提升高企业水平,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做好安全管理。

      三是要求企业切实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认真做好汛期危化品企业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现场的防灾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在汛期安全运行。

      四是督促企业制订安全责任制与度汛方案,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做到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强化应急抢险措施,配备完好消防设施设备,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通讯员 陈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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