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中院向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委员会、政协工委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15.01.2019  01:50

    1月11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显波代表大兴安岭中院向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委员会、政协工委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全区法院新收案件6008件,同比上升了27.18%,结案5791件,同比上升了21.1%,综合结案率92.6%,标的金额63680万元,同比上升了18.13%。

    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更加有力

    一是全面部署落实。按照《2018年全区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及省法院工作要求,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院工作重要日程,与审判执法同部署、同推进。二是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健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六项工作制度,依托数字法院平台向当事人同步推送审判流程节点信息,为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为困难群众办理诉讼费减缓免32569.00元,中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省法院“五星级”诉讼服务中心评定。三是切实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妨碍司法公正、偏离为民宗旨、破坏发展环境、损害法院形象的突出问题。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行政综合等九方面整治问题35个。四是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深入基层与呼玛、塔河、新林等县(区)局的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面对面的听取企业对法院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发展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

    紧扣审判执法要务,审判质效更加凸显

    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新收刑事案件419件,同比上升了17.4%,结案406件,同比上升了13.4%,综合结案率93.6%,判决生效人数338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新收民商事案件3314件,同比上升18.7%,结案3248件,同比上升了13.8%,综合结案率95%。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新收行政案件71件,同比上升了39.2%,结案61件,综合结案率85.9%。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庭审理行政案件5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四是加强执行工作。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收执行案件2093件,同比上升了43.2%,结案1978件,同比上升了35.6%,综合结案率89.4%。执结标的金额39030.62万元,同比上升了30.64%。五是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方案,建立专项台账,与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地委政法委、行署公安局沟通协调20余次,积极参与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活动和第二轮督导基层检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紧扣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工作更加坚决

    一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符合纳入失信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纳入失信惩戒420人次,限制高消费730人次,拘留45人,罚款56.1万元,查封不动产19处,扣押动产11件。二是强力推进“雷霆行动”。开展为期半年的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行动”,执行到位金额11339.2万元,执结案件467件,拘留59人,出警600多人次,出动警车200多台次。三是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信息化手段,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2600余次,查询到财产线索1700余条。四是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显著。12月初,全区两级法院解决执行难4项核心指标全部达到最高法院要求,且3项执行主要质效指标均超过全国及全省平均值,中院被省法院通报表扬。

    紧扣落实改革举措,审判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强化审判绩效管理。提升审判工作信息化水平,通过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时反映审判指标及绩效指标的变化情况,研判审判态势,下发各类审判管理情况通报36期,全区两级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2855件,占结案总数的53 %。二是强化专委会职能。制定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组建民事和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切实发挥提供咨询参考、统一裁判尺度和过滤审委会讨论案件的作用,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7次,讨论案件135件。三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组建审判团队51个,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定期督导基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全区基层法院诉讼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0.04%,有力提升了案件审判效率。四是稳妥推进机构改革。2018年12月27日,十八站、图强、阿木尔三个林区基层法院正式撤院设庭,改革为塔河县法院十八站法庭、漠河市法院图强法庭、漠河市法院阿木尔法庭。

    紧扣深化作风整顿,队伍建设更加巩固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的三次重要讲话精神,牢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召开两次全区党建工作会议,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自觉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二是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将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与“两学一做”相结合,组织各类学习45次,完成最高法院调训11人次,参加省法院培训30多期,全区法院68人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17人,通过率达25%。三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制定下发《全区法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区法院系统纪律作风整顿现场会。按照地委巡察和省法院司法巡查整改要求,把落实整改措施与日常实际工作相结合,互为督促、互相促进,以整改落实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四是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6份。为全区法院干警发送廉政短信万余人次,警示廉政约谈两次38人。五是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全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52次,发布案例4起,网络庭审直播874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57次,社会各界4037人次参与活动,其中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众开放日”14次259人。

    2019年工作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黑龙江省时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地委中心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实现服务大局更加精准、党建工作更加凸显、审判管理更加有效、司法改革更加深化、队伍建设更加巩固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