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分院:运用新媒体打造“掌上检务”
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要求,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积极开辟检察机关信息发布的“新阵地”,近日,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官方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正式开通,这是该院借助新兴媒体传播技术,适应检察网络宣传和打造“掌上检务”的又一新举措。
交流平台:接受监督传递检察好声音
据悉,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于 2014年 12月底就正式开通官方微博——“兴安检察在线”。该微博平台旨在通过推送文字、图片或视频,为广大微友提供“精准、快捷、灵动”的检察动态和廉政资讯,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检察文化,为人民群众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平台还接受控告、申诉、预约举报接待、法律咨询等,将成为该院面对网民、手机用户的新“窗口”。
“运用新媒体建设‘掌上检察’服务平台,既是畅通与群众交流的渠道,也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 ”分院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力介绍,通过发布微博宣传检察工作,受到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检察动态:让群众感受到“检察官就在身边”
“兴安检察阳光检务又添新成员啦!您可以扫描以下二维码,或是搜索公众账号‘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不仅能了解到我们的工作动态,还可进行举报预约,和我们亲密互动啦!”大兴安岭分院的检察干警纷纷用手机点击关注了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平台“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正式开通。“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是该院继官方微博推出之后的又一便民利民亲民的新举措,它将成为面对互联网网民、手机用户的新的宣传窗口和举报平台。”该平台突出阳光检察与便民服务功能,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了信息发布功能模块和与网友互动交流模块,信息发布主要包括微动态、微警示、法律小知识等,与网友互动交流模块主要包括检察服务热线、网上举报、社会监督,以及法律咨询等,通过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形式,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检察文化,并将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最新信息向群众公布,让群众感受到“检察官就在身边”,而微信因其时尚、便捷并具有私密性等特点,拥有广泛的受众,更方便接收控告、申诉、预约举报接待、提供法律咨询,微信听众能即时享受到一对一、点对点的人性化服务,同时该院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可以更广泛地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实时接受群众的监督,有利于提高检察工作效率和提升检察机关形象,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截至目前,该公众号已发布图文信息手机报5期21 条,受理法律咨询、举报等 59 条,加强了与广大网民的沟通联系,越来越多的社会大众关注“兴安检察”,关心检察工作。
警示教育:成为违法犯罪预防“新课堂”
除了案件提示、法律咨询、律等功能外,让群众感受深刻的还有“ 掌上警示教育基地” ,系统性的发布预防职务犯罪、 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典型案例,廉政漫画、格言警句、人生哲理,让大家每天都能感受到检察官就在身边,提醒大家远离违法犯罪。为营造廉洁发展环境,该院还积极借助正义网、新浪网、 百度贴吧、大兴安岭日报、黑龙江法制报公布宣传微信号。在辖区长虹社区法制宣传栏公布微信二维码后,很多居民都进行了扫描关注。“教育课堂既提醒俺遵纪守法,又让俺知道如何维权”,居民的高大爷笑着说。
打造“掌上检务”手机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亲和力,丰富检民联系渠道,打造全新的数字化检务公开、服务民生平台,努力让群众实时关注检察工作,让阳光检务看得见,让检察维权在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