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新林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27.05.2015  16:50

        大兴安岭新林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工作精神,在原有人民陪审员15名的基础上倍增到30名,顺利完成了“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身无法袍,但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凭着朴素的良知、常理、道德规范,论案说理,化解矛盾,为新林区人民法院提升审判效率作出了贡献。

        以调解员的身份化解矛盾纠纷

        陪审员王某是新林区发改委的工作人员,他基层经验丰富、人际关系广,法院借助该优势让其参加该辖区的调解工作,使更多的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赵某诉韩某某医药费赔偿一案中,陪审员王某利用自己与韩某父母是老熟人的优势,数次与其父母交流,最终说服他们替儿子垫付赔偿款,案件调解结案。

        以联络员的身份解决送达难问题

        翠岗社区的张某,2014年被聘请为人民陪审员,他熟知本地情况,当一些当事人提供住址不明确文书无法送达时,陪审员张某便时常协助法院查找被送达人下落。分居多年的王某(女在北京做生意)诉张某离婚一案中,法官多次寻找张某一直未找到,最终在人民陪审员张某的协同下,应诉材料很快送到被告张某手中。

        以执行员的身份打破执行难题

        陪审员于某是新林区建设局的工作人员,他参与最多的是执行案件,利用群众基础较好、威信较高的优势参与了众多的执行案件。某建筑公司拖欠蔡某等多人劳务费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负责人刘某突然“失踪”,该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也称不知去向,后来在陪审员于某的协助下,不但找到高某的下落,还促使其履行了付款义务。

        以普法员身份做好法律的宣传者

        陪审员韩某是新民社区的工作人员,他常在陪审之余发挥“余热”,利用自己的参审经历以案释法、辨法析理,让普通群众更加直观真实感受到法就在身边。他经常研读《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偶尔会与一些法官沟通探讨相关法律等问题,还在闲暇为群众做法律咨询。2014年5月,孙某遇到韩某,顺便说起周某欠其5200.00元钱迟迟不给,且从侧面了解他本人有钱但就是不还。韩某听后,说:“这事好办呀,你们之间的借款是否有期限,超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没有超过,你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先将他的存款冻结,以便他撒谎称没有钱,到时候后法院作出裁判,直接就给你划拨过来”。孙某听后第二天按照韩某说法起诉到法院,并申请了保全,最终周某乖乖的把钱给了。

        2014年新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共陪审各类案件278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民事案件270件,执行案件5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有利地提高了案件的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新林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奠定了坚实的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