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法院建设透明、便捷、高效诉讼服务“首发站”
“这辈子第一次进法院的门儿,什么也不懂,本来心里一点底儿也没有,没想到法官这么负责任,需要准备的材料都在单子上写得清清楚楚的,现在我对给儿子要回赔偿款更有信心了。”寇女士是外省的一位居民,今年春节刚过,她十五岁的儿子到大同区走亲戚,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寇女士作为法定代理人向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侵权赔偿之诉。该院立案庭发现寇女士的诉状存在问题,起诉材料也不全,于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次性告知,考虑当事人家住外地,还告知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自己难以调取的证据,并可以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符合条件的身份确认、委托授权等。
除了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以外,依法不能立案的当事人也能满意而归。徐先生是一位农民工,因老板拖欠工资来到大同区法院起诉。立案人员告知其应当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并当即拨通了区劳动局的电话,帮助他预约了接待时间。“法官一天得接待这么多人,还帮我联系,节省了我很多的时间和力气,我非常感谢她。”徐先生说。
以上是大同区法院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以后的两个工作片段。在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召开之时,该院就提前做好形势研判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强立案窗口的软硬件建设,为一线干警开办专题培训班,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从多个层面为改革顺利实施做好准备。自5月1日起,该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擦亮窗口、改进服务、完善机制,力求用优质的诉讼服务杜绝群众立案难,用充满温情的便民举措确保群众满意,建设透明、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首发站”。
擦亮窗口,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硬件支撑。根据立案登记制的特点,该院按照案件类型设置窗口分区,将“审查制”框架下的“接待”、“立案”“收费”、“排期”四个流水线式窗口变更为“刑事”、“民商”、“其他”三个一站式立案窗口,当事人在一个窗口就能办完全部立案手续,然后统一交费,效率显著提升,新增“监察”窗口,有效规范干警言行。绘制了诉讼流程图,设置导诉台、导诉员并实行叫号服务,确保诉讼服务中心井然有序。提供各类起诉状、申请书样式,针对辖区农村面积大、农业人口多、群众文化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积极研究诉状样本的通俗性、简洁性,在确保《规定》要求的诉状基本要素齐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避免生僻词汇和冗繁语句,并为确有困难、不便书写的当事人免费书写、打印诉状。利用电子屏发布《规定》全文、最高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实施新法的内容,帮助当事人了解相关规定。
换位思考,为每一名来到法院的群众提供有温情的服务。该院立案部门努力转变观念,站在“假如我是当事人”的角度思考群众的需求和难处,无论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均尽己所能提供热情、周道、贴心的帮助,只要有一个当事人还在,立案人员就不下班,直到手续办完为止,“老百姓大老远来一趟太不容易,我们晚下一会班,把工作做细一点,就能尽量不让他们跑冤枉路。”这句话已经成为该院立案部门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同时,该院作出“三个一”立案服务承诺,起诉状和诉讼材料的问题一次性告知;凡手续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日之内办妥立案手续并发给开庭通知;重大疑难情况需请示的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结果,实践中,96%的案件能够做到当日立案。如果遇到节假日、集体开会,他们会在门口张贴法官联系方式,防止当事人来到法院却“找不到人”。对于所诉事项不属人民法院主管的,该院并不是简单不予登记了事,而是详细告知有权处理的部门,必要时帮助群众联系相关部门,预约接待时间,做好“引导员”。
完善机制,为群众打官司不再难提供制度保障。改革实施前,该院就非常重视立案效率,对符合起诉条件、管辖范围,证据材料齐全的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完成立案程序,证据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实行一次性告知。《规定》公布后,该院进一步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诉状和材料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完善立案机制建设,形成了依托院庭长轮值、优先事项快速办理、诉讼风险提示等“十项制度”,人人身上有担子,件件工作有流程,确保工作日全天候立案、信访接待的格局。同时,提前研判立案制度改革后受案范围、数量必然增长的趋势,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使简单纠纷尽量通过非诉或诉前调解处理,和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对接机制,到交警部门现场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设4个人民调解室,会同人民调解员在诉前成功化解了多起土地、宅基地、农产品收购纠纷,既方便群众又降低司法成本。
自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该院各类案件受案数同比增长20%,更多的群众从这项改革中受益;同时,由于该院有针对性地丰富了便民举措,群众满意度与接待人数保持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