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打响“七月执行”集中行动第一枪
全体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执行法官进行现场告知
强迁财产占有人在告知书上签字
为进一步推动解决执行难,树立司法公信与权威,大庆中院执行局连续奋战,继“油城利剑行动”后再次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七月执行”集中行动。
7月4日清晨,大庆市中院执行局出动执行干警40余人,赶赴林甸县龙泉新城强制执行迁出130间车库,打响“七月执行”第一枪。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黑龙江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黑龙江某地产公司履行给付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决定以130间车库抵偿债务。市中院执行局张贴了强迁公告,但仍有大部分车库未在规定时间内迁出。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市中院执行局决定实施强迁。为保障强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副院长何文平为总指挥的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现场警戒组、外围劝导组、物品登记组、后勤保障组四个实施组,制订了严密的执行预案,并先后召开了案件分析会、工作协调会、行动动员会。
全体参战干警于清晨6:00到达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集结,在总指挥何文平副院长下达出发命令后,各小组迅即赶赴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在当地街道、公证处、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现场警戒组、外围劝导组设置警戒线,耐心劝导教育围观群众,加强现场安全秩序维护工作。现场秩序稳定后,后勤保障组依次打开车库门,物品登记组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对车库的物品逐一拍照、登记、封装。
七月的盛夏骄阳似火,室外温度达到35度,全体参战干警头顶骄阳,挥汗如雨。车库中充斥着垃圾、旧物、灰尘、污水,干警们不怕脏不怕累。女干警于洁已怀有身孕八月有余,但仍然坚持参战,拖着笨重的身子在现场清理物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干警们放弃了午休的时间,午餐就简。被执行人和围观群众被干警的规范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所感动,从最初的抵触、观望到后来主动配合,原计划三天才能完成的工作任务,仅用了十个多小时就圆满完成了全部强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