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新规”出炉

30.03.2015  19:35

  近日,市教育局下发《大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严格要求新生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今年新生入学仍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须持户口本、住宅房产证(房屋产权达100%,且房产证和户口簿时间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到学区内学校报名,由学校汇总统一报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按学区发放《入学通知书》。
  新生录取与学籍注册同步进行,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义务教育学籍实行“一人一号,籍随人走”,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借读生。
  各区(县)教育局要根据所辖学校规模、教师配备和生源数量情况编制新生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由所在区(县)教育局制定,小学计划招生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计划招生班额不超过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