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 制定清单细化“两个责任”
黑龙江日报讯(马楠 记者李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强调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大庆市委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纪委深耕细做监督责任这块责任田,党委“不松手”、一把手“不甩手”、纪委“敢出手”,“两个责任”齐抓共管、同向发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大庆转型发展的正能量。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大庆市委领导班子统一认识,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年来,市委常委会先后8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了7个相关文件。针对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市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市委制定了两个清单,主体责任细化为8类50项,第一责任细化为4类14项,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大要案,做到班子成员不插手具体案件、不说情、不打招呼;专题研究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调整,市纪委监察局增加了3个业务室,充实了办案力量,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由36个增加到49个,实现了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
市纪委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针对监督“两个责任”落实健全了述廉述责、警示约谈、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察)员现场询问和质询等六项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督促落实。去年年初以来,共追究主体责任63人,党政纪处分12人,追究监督责任10人,以责任追究这一“撒手锏”,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纪委还在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中选取30名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去年共对150家单位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并量化打分、排序公示,对80分以下的两家单位进行了约谈。
编辑: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