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办幼儿园将统一收费标准

19.06.2014  09:50

  6月17日,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对大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行为进行规范,统一收费标准。

  根据这一规定,依据成本监审情况,综合考虑幼儿园的培养成本、办园条件、经费投入和家长承受能力等因素,物价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分别是: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月580元,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400元,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300元,三级及以下幼儿园每生每月200元。。

  各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收取保教费,不得以特色班等名义另外收费。

  按照现行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有求,除了保教费外,幼儿园还可有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和代收费,但这两项收费的前提是,必须家长自愿。

  新收费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