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出台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新政
从大庆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户政管理部门获悉,大庆市降低高校毕业生落户门槛,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来大庆市就业创业不用经过人社部门审批,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就可到实际居住地公安分局申请落户,此项新政已于近日开始实施。
非应届大专毕业生凭劳动合同等就能落户
“面临毕业,一直为落户问题担忧,没想到这么容易就在大庆扎根了。”26岁的冯续是一名非应届专科毕业生,老家在山东,学习的是旅游管理专业。毕业后通过朋友介绍,与大庆市一家旅游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因为不符合落户条件,他一直为自己不能把户口落在大庆遗憾。大庆市高校毕业生落户新政策实施,他成了第一批受益的大学生。“感谢大庆给我们大学生提供这么宽松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冯续对未来信心满满。
据了解,此次大庆市人社、公安部门实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规定,来大庆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含大专)非应届毕业生,凭与大庆市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录(聘)用通知等就业材料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等证明,可到实际居住地公安分局申请落户。
至此,大庆市取消了原来本科以上人事代理政策和本科以上就业创业政策。由大庆市人才服务局(原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出具《人事代理落户证明》、大庆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出具《劳动合同认证证明》等针对毕业生出台的落户条件,自新政策启用后自行废止。
对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收的应往届毕业生,沿用现行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关系证明》,由实际居住地公安分局凭证明办理落户,落户条件不变。
降低落户门槛,取消审批环节,简化办理手续
据介绍,此次实施的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与以往规定相比,一是调整了毕业生落户的学历限制,由本科以上学历放宽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二是简化了准入审批手续,对外地毕业生在大庆市申请就业创业落户的,取消了大庆市人才服务局(原市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的前置审批环节和相关落户证明,直接向实际居住地公安分局申请落户即可。
在此之前,大庆市为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的途径,除了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的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外,是这样规定的:凡在改派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有意愿在大庆市就业、创业的,到大庆市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按照市场化方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可直接落户(简称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人事代理落户);在外地报到后来大庆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已过改派期),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与大庆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可申请落户(简称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就业创业落户)。具体办理程序为:人事代理落户凭大庆市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出具的落户证明,统一落户在大庆市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就业创业落户凭大庆市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出具的劳动合同认证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公安分局落户。
大庆市此次对户籍制度再次做出调整,降低高校毕业生落户门槛,简化准入审批手续,便于更多外地毕业生在大庆市申请就业创业,集聚人才、保持城市发展活力。(采编:张文妍)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