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法院:高效执行促和解

26.07.2017  01:52

    7月24日上午,大庆市大同区法院执行局收到来自一件涉特殊群体案件当事人的父亲送来的一面锦旗,对执行局干警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了诚挚感谢。

    申请人陈某(男)和被执行人张某(女)双方均为聋哑人 。2015年,二人诉讼离婚,大同区法院依法判决婚生子由陈某抚养,张某每年给付抚养费3 600元。因张某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2017年7月21日,陈某在父亲陪同下来到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 7 680元,并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行踪。大同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孙浩当即带领干警赶赴商场,找到了正在购物的张某,并说服张某在其兄、嫂(均为聋哑人)陪同下一起来到法院。

    在处理该起执行案件过程中,执行局长孙浩带领干警克服沟通难,双方当事人积怨深的的客观困难,积极运用调解协商的办法及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执行干警秉承着诚心、耐心和悲悯情怀进行调解,用亲情感化、用法理说服,做通张某的父亲的工作。最终,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其主动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陈某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当场一次性付清案件款,并承诺今后的抚养费也会主动按时履行。6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执行干警顺利执结了这起涉及特殊群体的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大同区人民法院高效为民的司法作风让陈某的父亲深受感动,于是,他特地来到法院致赠锦旗一面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