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以“四心”解决六难三案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六难三案”,提出审判服务“四心”即:便民举措暖人心、强化审管服人心、司法救助宽人心、诉讼调解得人心。
便民举措暖人心。在立案服务大厅积极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为其提供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在院内醒目位置设立有“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警示牌,公布信访举报信箱及网站,接受群众对工作人员在立案过程中违反工作程序、推脱工作责任的举报和投诉,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强化审管服人心。不断加大案件质评力度,对发改案件逐案剖析、公开述评,认真开展精品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加大法律文书和判决案件把关力度,努力减少全年发改案件数,并继续增加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同时,充分发挥法院内网的管理平台作用,强化对案件审理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并制定相关制度全面考核独任法官及合议庭的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审判作风和廉洁水平,开展审判绩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评比”活动,充分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
司法救助宽人心。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立案时主动告知减免缓诉讼费的相关政策,详细讲解申请事项、申请书格式及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年初以来,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执行费64.14万元;在刑事审判中,对确无经济来源、无力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截至目前,今年我院共有8件刑事案件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诉讼调解得人心。面对日渐突出的社会矛盾和不断增加的案件数量,该院十分注重案件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做到了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判前调。在立案庭设立了调解小组,对一些案情简单和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及时进行调解, 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